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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社群討論

我的部落格最熱門文章「台北的房價」,因主張「台北房價合理」,兩年來一直遭受批評。檢視這些批評,少有理性論證,我幾乎不作回應,最後乾脆關掉。


我停掉該文後,另撰「言論自由災難」一文,說明網路上的發言回應,常是讀者容不下一篇有異議的文章,刻意曲解它,聽不下不同意見,甚至要鬥臭作者⋯⋯。


「言論自由災難」一文引發Peter Chiu(以下簡稱Peter) PO文回應與我討論「台北房價合理」議題。在FB回應,提出極具說明力的論證。


我個人很喜歡這類理性討論,所以針對他的發言,作出回應,雙方你來我往。全部過程再整理揭露,藉此想深入認識網路發言回應的特質。


本篇文章根據雙方FB 發言討論,陳述一些網路發言之規範,進一步提供網路發言之技巧給各位參考。解說之前,有三點先說明。


首先,我與Peter相交30多年,彼此認識,發言時,不僅不會提供「假資料」唬爛對方,還會替對方補充、解說資訊,讓網路的討論很理性,且彼此獲益。可惜的,多數網路討論並無此條件,如果對方匿名罵人,資料無法查證,網路討論形同霸凌。


第二, 任何議題都有很多面向,如果各陳己見,各自站在喜歡的面向「獨唱」,而不聚焦(focus)同一面向,「雞同鴨講」立即形成,浪費彼此時間精力,不會有共識,且傷和氣。


第三,當事人對議題的主張常隱晦不彰,如果能夠「講清楚、說明白」,爭論與誤解就不會發生,可惜多數人並不具「講清楚、說明白」之技能。


以下轉貼自FB上,’我與Peter之討論(僅改正標點符號),我另外在()內說明網路發言背後的技巧與我的評述。讀完後,你會發覺上述三點說明,在開放自由的網路討論上,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,所以,無法避免「言論自由災難」。


FB轉貼文

  

Peter Chiu

30多年前,我第一次就業後買房,台北木柵30坪新完工的公寓房價是我剛畢業時年薪的五倍(5:1)。如今,即使剛畢業年輕人年薪80萬,要在同樣地點買房,至少得花年薪的20倍至30倍。


洪教授:

當時你住的木柵相當於現在的浮州的合宜住宅⋯⋯現在的木柵你所住的地方大約是以前的古亭。

而且你畢業進入最好的外商公司,你買的住宅是國民住宅,是政府提供的優惠。

若把所有條件全部合理評比,我算過,所得-房價比還OK。


洪教授列舉一例,說明多數人對房地產常缺乏辯知能力,導致很多人的想法常似是而非)

洪教授:

一位台大同事,住在台大附近60年,他也和Peter Chiu有同感。連他都不記得,他現在住的地方已是從前台北火車站附近。以前買火車站附近的住宅,確實是要花年薪的50倍以上,當時他也買不起,所以買到台大附近。

如果連他都沒有清楚對房地產有辯知能力,一般大眾更是,活在選擇性物價記憶中。

如果讓台大附近的生活機能、建物品質仍凍結在40年前的水準,這位台大教授對房價的抱怨絕對合理,我們應該慶幸不是活在那樣的社會。


Peter 針對我列舉例子,把討論焦點提升到「房子漲價與所得分配不均」之議題)

Peter Chiu

三十年前,敦化南路遠東飯店對面葉財紀大樓剛完工新屋六十坪,是我當時年薪的20倍。如今,同樣地段同一棟三十多年老大樓,以當今外商公司新鮮人年薪80萬,至少要花8000萬,已經是一百倍。

三十年前,台北公車1.5元,今天15元,食衣住行都有十倍以上的漲幅,房價漲十倍只是反映通貨膨脹現象,並不為過。國民生產毛額也上調十多倍,而個人所得並未隨通膨比率上調,比其當年只漲2.5倍。我的結論: 所得分配出了問題。資產階級分配較多,無產階級靠薪資的分配較少。

房子如果是消費品,同食物衣服一樣,漲十倍無可厚非。但房屋如是資產階級財富累積的工具,分配不均,就會是社會問題。

一百多年前,窮人只能世襲當佃農,資產階級世襲坐享其成,社會終究要鬧革命。現在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正在醞釀更多階級矛盾的動能,繼續下去,就會歷史重演,無產階級革命,……,農民起義等等。

歷史上沒有一位領導人把這一問題徹底解決,毛澤東都沒幹成。看來,我們只能繼續在這大潮流中繼續擺盪,無產階級佔優勢在歷史上總是曇花一現太短了,還是當資產階級比較妥當。


Peter 再發一文,引出「社會住宅」之議題,同時碰觸社會階級對立議題)

Peter Chiu

歐洲荷蘭某些城市規定社會住宅比率要佔整個城市新建物的20%,照顧沒有能力購屋的無產階級。或許台灣應該參考,未來新建物有多少比率的社會住宅。這是減少社會階級對立,化解階級矛盾的一種作為。二十年內此一問題不解決,任何人當總統只能被人民照三餐罵而已,社會永遠不會進步。


(我提醒Peter,討論已經失焦了)

洪教授:

謝謝Peter的資訊,但已超越我們討論的層次了。


(針對Peter提出的「社會住宅」議題,我提醒他:政府的「社會住宅」福利會有很多社會成本,例如不易產生較親密的人與土地關係,房子若是自己買的,住起來會有很多無形價值)

洪教授:

萬芳社區是全台很大的社會住宅群,我長期觀察,心得是:嗅不到人與土地的親密關係,畢竟自有宅與租用宅,人們住的感情是不同的。「自力買房」有很多人生意義,不是租房者能體會的。


Peter補充「台北房租落後於房價上漲現象」)

Peter Chiu

房租其實沒有隨著房價提高而等比率上漲。以我以前在北投的大樓房子為例,十年前房租與房價的比率是1:300,現在這比率來到1:700。內湖更誇張,這比率已經從1:300,來到1:1000。可見,其投報率偏離很多了。其實,這七年來房價的上漲,要歸因於美國在金融海嘯後的大降息以及QE。


Peter提出高總價房子與低總價房子作等比上漲,破壞所得分配平均性的問題)

Peter Chiu

其實,仔細算敦化南路葉財記大樓房價是我當時年薪的15.5倍,而萬芳房子只有年薪的4倍。三十年後,兩者漲幅差不多。以當前年輕新鮮人的房價與收入比,一個是要100倍,一個是25倍,都是同一地點同一建築物,只是屋齡已30年,其他條件不變。雖然兩者比率也差不多是4倍,但當年兩者只差400萬台幣,以其增漲的絕對值,現在一個是7000多萬,一個頂多2000萬,財富絕對值已經差到5000多萬。這就是為什麼富者愈富,貧者愈貧。所以,為何年輕人對社會的不滿情緒要更高漲,買房會更困難!

Peter上述發言又跨越另一新議題:討論年輕人沒有享受「真正」房價上漲利得的議題。此議題應細分為:(1)沒買房子的年輕人,(2)買便宜房子的年輕人,我分開討論。)


(我的論點很簡單:(1)50年來,台灣的年輕人都可以買得起「便宜房子」,(2)讓年輕人買得起高價房子,不合理。)

洪教授:

但年輕人買淡水、林口的房子,很困難嗎?

我年輕時買的新店、南港的房子,約相當於現在年輕人買淡水、林口。Peterㄧ直想讓現在年輕人買台北蛋黃區房子,大概需要毛澤東來統治,才有可能。


(擁有高價房子從房價上漲所獲得的利得,沒有Peter想像的那麼「不公平」,Peter忽略售屋利得累進課稅之機制)

洪教授:

Peter的「萬芳-葉財記」模式,我不懂,意思是:高總價房子不能與低總價房子,作等比上漲,因它破壞所得分配的平均性。

用累進稅來矯正所得分配之公平性,我們有此機制。利得倍數沒有Peter想的那麼誇張。政府從葉財記房抽的高額稅,也許是萬芳房的10倍以上。

我再強調,年輕人沒能力去買高價房子是合理的,他們房子漲價的絕對獲利值,低於高價房,也是合理。

擁有高價房的人(通常是老人)會比年輕人早走,他們帶不走財富,上帝最終會很公平對待。年輕人有年輕本錢,創造財富,靠劫富濟貧來有錢,不會是健康的。


結論:(在FB沒有發言的,希望Peter會認同)

1.把所有因果、因素全部考慮計入評比,台北房價是合理的。

2.房子、金錢…..不是一個人全部的財富,只在此打轉、抗爭,浪費生命。

3.年輕、健康才是真正讓人羨慕的財富,年輕人全部擁有。有錢人、老年人只擁有虛假的財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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